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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被提起公诉

科技金融在线 | 2022-02-17

导语
陈耀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耀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耀明利用担任原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18月,陈耀明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担任该职20年,去年1月他任党委委员、董事,直至同年128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前,有传言称,陈耀明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主动投案,“疑似因私印‘同号钞’2万亿”。

当时,央行货币金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为谣言,性质恶劣。人民币印制发行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行一直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对造谣、传谣行为严厉谴责,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耀明简历

陈耀明,男,汉族,19641月出生,湖南衡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8月参加工作,1996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8月至20018月,历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综合计划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防伪印刷公司筹备组成员,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印制公司下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印钞厂副厂长等职。

20018月至20211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11月至今,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关键词: 印钞造币总公司 陈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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