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3-07-07
据央行长春中心支行,因违反反洗钱等多项规定,吉林榆树农商行被予以警告,罚款309.11万。
具体违规事由如下:
1、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8、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9、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独立开展工作;
10、漏报投诉数据。
时任吉林榆树农商行环城支行客户经理范东浩、时任吉林榆树农商行环城支行副行长王伟光、时任吉林榆树农商行前进支行客户经理侯艳东、时任吉林榆树农商行前进支行行长鲁根对吉林榆树农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2万。
时任吉林榆树农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何丽香对吉林榆树农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5.9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