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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公开第三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涉及四川信托股东

科技金融在线 | 2021-05-14

导语
5月14日,银保监会公布了第三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名单,涉及19名股东。其中,四家公司涉及四川信托,此前已被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514日,银保监会公布了第三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名单,涉及19名股东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本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二是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编制提供虚假材料;四是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信托公司固有资金或信托资金;五是拒不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不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六是违规将所持股权进行质押融资。

四家公司涉及四川信托此前已被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据披露,本次公示的违法违规股东的名单中,包括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而这四家公司都是此前已经爆雷的四川信托的股东。

去年6月,上市公司杭锅股份的一纸公告,揭露出四川信托目前正在遭遇兑付危机。此后,四川信托暴雷消息迅速传遍市场。

对于爆雷,四川信托总裁刘景峰表示,兑付问题是因为424日停发TOT(信托中的信托)产品造成的。根据统计,自2020529日第一笔延期项目出现后,到2020年底,这期间涉及到期产品规模为129.9亿元,有大部分可能会延期;2021年内到期的TOT产品是103.45亿元;2022年内到期的TOT产品是19.22亿元。总计存续规模为252.57亿元。

对此,去年1222日,四川银保监局发布通知称,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

当时,四川银保监会称因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托股东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且在风险处置过程中拒不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根据相关规定,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上述四家公司采取监管强制措施,自20201222日起,限制上述股东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股东权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此前已公布两批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2020年首次开展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深入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已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开了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严肃市场纪律、强化市场监督的良好效果。

根据之前的公告显示,第一批包括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批包括9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二是编制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四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五是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六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行政许可。

以下是第三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中新通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乜建军(身份证号:63282219710116XXXX

青岛神州万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青岛乐保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汇源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翔瑞思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弘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越达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科商贸有限公司

大连顺联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万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西藏海涵实业有限公司

沈阳品成投资有限公司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坤达铸铁管有限公司

关键词: 违法违规股东 四川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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