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6-01-15
日前,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正贵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正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刘正贵在进出口银行工作多年,去年3月21日,刘正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10月16日,被开除党籍。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正贵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营业部处长、副总经理,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此前中纪委相关通报显示,刘正贵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国法,为出政绩急功近利、无视风险,形成巨额不良贷款,家风不正,长期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友办事谋利,搞“家族式”腐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进出口银行 刘正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