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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不当 中银消费金融被罚款90万元

科技金融在线 | 2024-12-27

导语
罚单显示,中银消费金融因“催收行为不当”“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合作机构管理未尽职”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90万元。

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一张与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消金”)有关的罚单。罚单显示,中银消费金融因“催收行为不当”“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合作机构管理未尽职”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90万元。

同时,作为相关责任人,时任中银消金金融机构合作部主管柳海锦因为对“催收行为不当”负有责任,时任云南区域中心渠道经理何治欣因为对“对合作机构管理未尽职”负有责任,都被处以警告。

这是中银消金2024年收到的第二张罚单,今年7月,该公司还因为“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

在黑猫投诉上,含有中银消费金融的词条又3500多条,内容主要涉及骚扰家人等。

5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公告称,协会会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相关从业机构共同研制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贷后催收业务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本机构催收能力建设,审慎实施外包。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防范不当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指引提到,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对催收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客观、完整。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向金融机构提供完整的催收记录。相关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

此外,指引明确,第三方催收机构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金融机构应立即终止委托:

一是发生重大违法违规催收行为。

二是发生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事件。

三是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对涉嫌违法违规催收和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问题的整改。

四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 中银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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