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4-12-18
12月17日,天津金融监管局连开多张罚单,辖区内多家银行被罚。其中,包括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农商行,以及三家村镇银行,合计被罚款金额900万。
其中,因授信管理不到位;关联关系识别不到位、未按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交通银行天津万德庄支行被罚370万。
因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兴业银行天津荣业支行、天津森淼支行分别被罚30万、80万。
因贷款“三查”未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天津农商行被罚110万。
因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规定进行管理;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被罚60万。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被罚150万。
因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向区域外企业发放贷款;小微企业及首贷户监管数据失真,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被罚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