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4-12-18
2024年12月1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李华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洗钱一案。
李华峰是建设银行老将,曾历任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万宁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总监、党委委员、副行长,建设银行首家村镇银行——桃江建信村镇银行董事长,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根据指控,李华峰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任职于深圳市分行期间。指控指出,2013年上半年至2020年5月,李华峰利用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审批贷款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9万余元。
同时,2021年4月至2024年1月,李华峰从建行深圳市分行辞职后,还利用担任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810万元。
此外,指控还表示,李华峰还指使他人将受贿款中的360万元通过多个账户转账后支付购房款,构成洗钱罪。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以来,已有多名在该分行有工作经历的干部先后落马。包括原行长王业,原副行长张学庆,原风险总监韩凤林,原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中心副总经理李保奇,原副行长易景安等。
此外,今年2月5日被判死缓的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也曾任该分行行长。履历显示,任职时间为2007年9月至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