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4-09-19
近日,重庆证监局发布三则行政监管措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广发银行重庆分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被点名通报。
其中,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被出具警示函,广发银行重庆分行被责令改正,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根据通报,经查,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存在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的情况。
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部分合规人员以及个别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对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未报送相关人员免职、任职的备案材料。
三、2023年上半年未开展基金销售业务适当性自查。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金产品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过程中,你行未向投资者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未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你行在基金销售过程中使用的个别宣传推介材料刊载了基金经理特定产品过往业绩,未覆盖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个别宣传推介材料存在片面、夸大宣传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