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2-06-17
6月1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因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光大证券(香港)被罚处380万港元。
公告显示,香港证监会发现,光大证券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没有实施充足及有效的制度和管控措施,以防范及减低与第三者存款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包括对光大证券于有关期间收到的存款进行抽样检视,过程中发现光大证券未能识别178笔透过光大证券在某家本地银行开立的多个子帐户作出的第三者存款,金额超过2.5亿元。
此外,香港证监会指出,尽管出现了以下预警迹象,但光大证券未能侦测某些客户帐户内的可疑存款,也没有作出适当的查询:11名客户从多名与其关系不明的第三者收到五笔或以上的存款;七名客户收到的存款净金额与他们的估计净资产不相称;五名看来互不相关的客户在四天内收到来自同一名第三者合共约500万港元,而该五名客户使用有关资金买卖同一只股票。
香港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的行为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和《操守准则》。
香港证监会称,在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需要向市场传递具阻吓力的强烈信息;光证香港有限采取了补救行动,以加强其打击洗钱等的内部管控措施及制度。
对此,光大证券回应称,光证香港有限因违反有关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遭香港证监会处罚,该监管措施是香港证监会对光证香港有限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进行反洗钱合规性调查的结果。目前已认真对照监管要求,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实施有效的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