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4-12-30
事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如今,时隔四个月之后,该管理办法迎来了正式落地。
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
对于银行来说,首席合规官并非“新事物”。
早在2006年,原银监会就曾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规定商业银行成立合规管理部门,并设有合规负责人。
随后,银行按照监管要求设置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首席合规官等岗位。
不过,对于合规负责人,要保证银行的行为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范,不触“底线”、不碰“红线”,独立性很重要。
而此次,金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表示,此前设立的相关岗位,具体职责不够明确具体,难以满足合规管理的独立性要求。
因此,本次管理办法对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在参会权、知情权给予了充分的履职保障。
同时,要求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不得负责管理金融机构的前台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内部审计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
金融机构设置多个职责不相冲突的部门共同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应当明确合规管理职责的牵头部门。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在薪酬方面,首席合规官的年度总收入原则上不低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平均水平。
高报酬也意味着高要求。
与“合规负责人”相比,首席合规官在任职条件等方面的要求更高。
根据管理办法,
首席合规官应该从事金融工作八年以上且从事法律合规工作三年以上,
或者从事法律合规工作八年以上且从事金融工作三年以上,
或者从事金融工作八年以上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通知,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在管理办法施行前已经担任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等人员,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在岗位调动前,不受首席合规官或合规官任职条件限制,无需重新取得任职资格许可。
事实上,近年来,银行在合规经营方面有诸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银行业机构被开具6299张罚单,总罚没金额高达17.41亿元。
对于银行来说,首席合规官确实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