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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李吉平被开除党籍

科技金融在线 | 2024-08-01

导语
经查,李吉平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李吉平生于1955年,李吉平早年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19943月起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长等职,2008年至2016年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据悉,李吉平于20089月至20161月期间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与胡怀邦、周清玉、王永生等国开行落马干部曾共事多年。从任职时间上看,李吉平出任国开行副行长的期间,时任国开行董事长为胡怀邦。胡怀邦于20197月被查,2021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退休后,李吉平的社会活动颇为频繁,曾多次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全球化智库CCG顾问等身份出席各类论坛活动。

关键词: 国家开发银行 李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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