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4-03-14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履历显示,周清玉,1962年9月生。2002年至2011年,周清玉在农行系统工作,曾任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农业信贷部、小企业部总经理,股改办常务副主任,三农业务总监。2011年,周清玉调至国开行任纪委书记,2016年升任国开行副行长。
2022年7月12日,周清玉被有关部门发文宣布免职。去年5月19日,周清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11月16日,纪委监委通告称,周清玉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周清玉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违规干预插手贷款发放工作,私自留存涉密文件;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后,周清玉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