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5-10-2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近日做出批复,不予核准张彦青灵丘县长青村镇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中,监管给出的解释是,张彦青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第102条第四项、第108条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具体来看,《办法》第102条第四项规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应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第108条规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拟任职务的职责,熟悉同类型机构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同类型机构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由此可见,监管是认为张彦青没有足够的经验及能力担任村镇银行行长,才否决了该请示。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今年年内,金监总局发布的第一个涉及银行任职人员不予核准的批复。
上一次有银行任职人员被不予核准还是去年12月。当时,也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发布的,不予核准张廷薄天镇县河东村镇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灵丘县长青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