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5-07-31
辽宁金融监管局近日批复,同意解散沈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沈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沈阳市农信联社)成立于2000年06月13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2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强。
资料显示,此前,沈阳市农信联社共有5家主管部门,分别为沈阳市苏家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沈阳市辽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述五家分别持股28.57143%,28.57143%,28.57143%,11.42857%,2.85714%。
如今,这五家已全被并入辽宁农商银行。
2023年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做出批复,同意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机构名称规范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同年9月的开业批复显示,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包括沈阳市苏家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沈阳市辽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债权债务由辽宁农商银行承接。
去年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再次做出批复,同意辽宁农商行吸收合并辽宁省内包括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同时,辽宁农商银行将承接这36家农村中小银行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