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5-04-07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3761家。2024年共归集保费618.831亿元,基金利息收入12.374亿元,股利分红2.276亿元,不良资产清收回款3.658亿元。
为推进金融风险化解,使用存款保险基金682.886亿元开展风险处置。将2020年蒙商银行66亿元股权出资由存保公司资本金调整为存款保险基金(非新增出资)。截至2024年末,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余额698.424亿元。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于2015年,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由人民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分账管理,单独核算。
该制度覆盖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保障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本金及存款利息,但理财、基金等投资产品不受存款保险保障。
今年两会期间,有多名代表建议,加快出台《存款保险法》,更好发挥存款保险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筑牢金融风险防线。
据悉,《存款保险条例》面临法律位阶较低、制度设计和内容较为原则等问题,不利于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预警、早期纠正和处置作用。
因此,多位代表建议,有必要提升《存款保险条例》的法律位阶,加快出台存款保险法,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筑牢金融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