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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11亿 白天辉二审维持死刑!

科技金融在线 | 2025-02-24

导语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受贿合计11.08亿。

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白天辉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虽然白天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均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白天辉曾是中国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下属,是赖小民诸多违法行为的重要帮手。

白天辉曾在2023年反腐大片中出镜,讲述了赖小民的违纪违法行为:“他(赖小民)往上升的话肯定需要业绩,他不会考虑长期的风险会怎么样,只要你第一时间把规模给我做出来,把短期利润给我实现出来,至于这个项目三年、五年之后出现风险,他不管的。他要去追求短期业绩的话,那我们只能去投一些相对高风险的项目,比如说房地产,比如说股票。”

“有很多项目都是赖小民直接交代的,都是他的朋友的,有些时候为了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把一些从市场角度考察的很多因素和点,要么是忽略了,要么是给美化了。”白天辉说。

由于受贿17.88亿,赖小民一审被判死刑。

2021年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赖小民上诉,维持原判。8天后,1月29日上午,赖小民被执行死刑。

赖小民之后,华融四名原高管被天津检方批捕,包括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平华,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白天辉,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郭金童、华融贵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子春。

目前,汪平华、郭金童、赵子春3人尚无进一步的公开信息报道。

关键词: 华融国际 白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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