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4-10-28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因九项违规,九江银行被罚410万。此外,还有多名负责人被罚。
具体违规事由如下:
绩效考评指标设置不合规;
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
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
违规办理委托贷款;
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面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房地产信托;
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
薪酬管理不到位;
违规发放贷款掩盖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产生的损失。
同时,时任南昌分行行长龚隽对违规发放贷款掩盖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产生的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罚款10万。
时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王新颜对违规发放贷款掩盖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产生的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罚款5万。
时任资产管理部客户经理束礼武对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资产管理部负责人李健对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面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房地产信托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罚款10万元。
时任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刘飞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熊锐对薪酬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汽车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孙夕振对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罚款5万。
时任行长潘明对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罚款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