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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巨额财物 中国信达原副总裁庄恩岳被开除党籍

科技金融在线 | 2024-07-26

导语
经查,庄恩岳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庄恩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庄恩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故意将检举材料泄露给他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庄恩岳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背离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通过向客户企业高价兜售书籍、服装等方式大肆收钱敛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庄恩岳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庄恩岳,1962年出生,19837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管理系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于1990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国家审计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国家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副司长,中国工商银行监事会正局级监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全国青联第八、九届委员。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汕头大学等十几所高校客座教授。

20073月起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5月至20136月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去年1213日,庄恩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鞍山市监委监察调查。

关键词: 中国信达 庄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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