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4-06-07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监委对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刘张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张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销毁重要证据材料,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旅游、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违规干预银行机构人事安排;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经商办企业,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兼职取酬;毫无纪法意识,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及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银行机构准入、获取银行贷款、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张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张君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河南省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张君于1979年12月参加工作,早年曾在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作。

1994年2月,刘张君进入央行体系,先后在政策研究室、银行司、银行监管二司工作。
2003年9月,刘张君进入原中国银监会工作,先后担任银行监管二部助理巡视员,银行监管二部监管巡视员。
2007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下称《批复》),同意建立由原银监会牵头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称“联席会议”),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批复》明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
从2007年11月开始,刘张君先后担任处置原银监会非法集资办公室负责人、主任。其中,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期间,刘张君还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2014年9月,刘张君任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巡视员。2015年5月退休。去年4月,刘张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据了解,刘张君最后一次公开报道是在2014年的4月21日,当天,原银监会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
刘张君当时在会上表示,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搞资金池,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二是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或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三是庞氏骗局,发布虚假标的,为自己募集大量资金,甚至捐款潜逃。
刘张君当时指出,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有四点要非常明白,一是要明确P2P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刘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