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6-03-28
2016年爆发的假黄金骗贷案,终于迎来一审宣判。
犯罪分子在塞浦路斯17套房产和7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被法院判除依法返还被害单位以外,应予没收。

这起案件的核心涉案人员为张青民与张淑民兄弟二人,张青民作为案件主犯,全程策划并执行了贷款诈骗的核心环节,而其兄长张淑民,身为河南灵宝市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则在幕后负责资金洗钱与海外资产藏匿工作。
钨的密度约为19.25g/cm³,与黄金19.32g/cm³的密度数值极度接近,张青民正是抓住这一关键特性,将钨块嵌入金条内部,或是打造出金包钨的复合金属块,制作出足以以假乱真的假黄金。
2011年至2016年,张青民伙同他人用自制掺钨假黄金在陕西、河南等四家金融机构办理黄金质押贷款,造成四家金融机构损失共计人民币27亿余元。
2016年5月,陕西省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现有人用假黄金大额骗贷,随即报案。
不过,在此前,两人已经做好出国准备,将资产通过洗钱方式转移至香港等地,后部分转入塞浦路斯,用于购置房产和存款。
2016年5月案发后,张淑民、张青民逃匿境外。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涉及到银行有当地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以及陕西农信社旗下多家金融机构。
案发后,一些涉案银行启动了内部追责程序,一些行长被免职,具体经办人被解除劳动合同。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张青民实施了贷款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张淑民实施了洗钱犯罪,二人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以上未到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没收的张青民、张淑民在塞浦路斯17套房产和7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属于张青民、张淑民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单位以外,应予没收。
假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