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线 | 2021-04-28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邰戈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工作调转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违反生活纪律。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邰戈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与不法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邰戈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邰戈于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3月,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信贷控制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07年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2008年3月,任吉林银行行长助理;2008年11月,任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四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年10月,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年9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6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连续四任董事长落马
据了解,邰戈于2020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当时,纪委监委发表文章《信托公司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背后问题值得深思》,其中提到,在邰戈之前,吉林信托已有连续三任董事长落马。首任董事长张兴波于2007年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被判死缓。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于2007年6月接替空缺职务,2015年辞去董事长一职,2018年12月被查。第三任董事长李伟于2015年10月到任,但不到2年便落马。在空缺将近一年后,2018年6月邰戈上任,此次成为第四任被查的董事长。
文章指出,信托公司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反映出一定的共性问题。张兴波在忏悔录里说,觉得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又深谙会计业务,做的事人不知鬼不觉,应该能摆得平、按得住。据办案人员介绍,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心思缜密,利用自己学到的金融知识,以合法外衣掩盖其非法勾当,逃避银保监会等部门监管。第三任董事长李伟自认为手段高明,放心打开了物欲的“潘多拉魔盒”。
为规避组织调查,他们采取他人代持股份、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收受干股、约定退休后提现、收受藏品和字画、将违法所得投资资本市场等各种隐蔽方式,以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但在纪检监察机关绝不手软的态度、专业的审查调查能力面前,他们最终都没能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正如高福波接受采访时所说,“人在做,天在看。没有什么神秘的事情,只要组织想查,什么都能查得清,永远不要有侥幸心理。”
文章表示,继前三任被查后邰戈落马,这其中不仅有干部个人自身品质的问题,也必然有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缺位的原因。如何切实管住金融机构“一把手”的权力,推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值得深思。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防范化解包括信托在内的金融风险,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管住人”,就是要管住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高中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强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管住钱”,就是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使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视野之内。“扎牢制度防火墙”,就是要完善金融从业人员、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运行、金融治理、金融监管、金融调控的制度体系,规范金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