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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新设省级城商行要来了

新华财经 | 2021-05-13

导语
继山西利用153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资金作为新设的山西银行资本金出资之后,又一省份将利用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所募资金作为新设城商行资本金出资。

辽宁省财政厅12日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将于519日招标发行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辽宁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量为100亿元,期限为10年期,存续期后5年每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本期债券是新增专项债券,募集资金拟通过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控”)注入新设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新城商行”),用于资本金出资。

发行文件显示,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有效推进辽宁省城市商业银行改革,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新设一家城商行,吸收合并两家城商行。2021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新银行的批复》,批复同意辽宁金控发起设立新银行。

辽宁金控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辽宁省人民政府授权辽宁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据发行文件披露,本期专项债券纳入辽宁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为辽宁金控所持有新城商行股权分红收入、股权增值、股权转让收入及其他收入。为保障本专项债券及时安全退出,将在本专项债券存续期第6年开始每年通过市场化方式转让辽宁金控所持新城商行股份。根据预测,截至2026年末,新城商行每股净资产为1.21元,则2027年开始每年按照上年末净资产价格市场化转让20亿股股份。本专项债券存续期内的股权增值收益预计为318,711.10万元,股权转让退出收入预计为1000,000.00万元。

发行文件显示,本期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存续期第6-10(2027-2031 ),每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已兑付债券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给予本期债券AAA信用评级。东方金诚认为,辽宁省地区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带动各项财政收入继续增长,经济和财政实力很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本期债券纳入辽宁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及现金流入对债券本息的保障程度较高。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辽宁省劳动人口外流较快且老龄化程度加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产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募投项目收入及现金流的实现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综合分析,辽宁省人民政府债务偿还能力极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低。

关键词: 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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